法庭听证会上,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正在审理。
林菲菲作为检方的证人在证人席讲述案件情况,“郭婷婷,也就是死者最后一次被目击者看到,是在学校的网球场练球,周五晚上9点左右,我们发现她当时穿的衣服在储物柜里,尸体在足球场附近,是周一早上的园艺工发现的。”
检察官,“可以说明一下发现尸体的准确位置吗?”
“尸体是被浴室连包裹扔在花床里,鉴证科1小时之后到达现场,挖出尸体并开始处理现场。” 林菲菲讲得很详细。
检察官,“张哲医生能否描述一下死者的死因?”
“在这些创伤下面,发现枕骨骨折,一些骨折的碎片进入了脑部,导致颅内大出血,死因为脑出血,符合脑部受到重创的症状。”
严肃是鉴证科的调查人员,“在被告家中的洗衣篮内发现,在凶杀当晚他穿的衣服。”
检察官,“在衣服上发现血迹或DNA了吗?”
“没有,衣物已经被漂白过。”
检察官,“漂白是会损坏血迹或DNA证据的,对吧?”
辩方律师,“反对,证据有待考证。”
检察官,“收回,你还发现什么了?”
严肃说,“在浴室水池中发现头发与死者相符,从头发中提取DNA也与死者相符。”
检察官,“依据这些证据,警方逮捕了林晓生。”
“是的”。
检察官对法官请求,“法院现传唤林晓芝。”
辩方律师,“被告方需要重申反对意见,林晓芝只有12岁。”
法官,“辩护律师和我们已经讨论过,被告的妹妹是作为有敌意的证人,检控方可以向其提出些诱导性问题,请友好一些。”
林晓芝个子小小的,瘦瘦的,她走到证人席坐下。
检察官,“林晓芝在2005年12月2日晚,你父母将你和你哥哥,也就是被告,单独留在家中,是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