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郎该喝药了

他总不能当着未央的面,吃那些零食,而不是吃她做的猪蹄炖莲藕汤吧。

要是真这么做了,未央绝对会生气的,也绝对会明白,林长乐为什么不肯喝这汤。

只有等未央走了,他才能够去吃别的地方。

“没事,我等一会再走好了,你要休息的话,等把这个合同签了,再去休息。”

未央说着,就从包里拿出了一份劳务合同,放到了林长乐的面前。

林长乐看了看那份劳务合同,发现就是上次未央带来给他签的那份劳务合同。

“你怎么又把这个合同给拿来了啊?我之前不是已经和你说了,我要回老家去了,没办法给你当小助理吗?”

林长乐有些不解的望着未央,不明白她怎么又提起这事了,难不成是上次和她说的,她都给忘了?

她的记性,照道理说不应该这么差才对啊。

“我知道啊,所以我没要求你立马来上班啊,你回过老家,看过了父母,你再来上班好了,而且这一次的这份合同,不是助理的合同,是保镖兼助理好吗?我和宋姐商量过了,你比起那些安保人员靠谱多了,有你在身边,我也能够安心一些,况且宋姐已经发了公告了,你现在就是我的助理和保镖,我的粉丝都已经知道这事情了!当然薪资待遇方面,绝对不会少了你的,猪头你就签了吧。”

未央提到的宋姐已经发了公告这事,林长乐是知道的。

只是,林长乐之前还以为那个公告是为了回应粉丝,为了用来应付黑粉用的。

却没想到那份公告居然是认真的,未央是真要他林长乐当助理和保镖。

林长乐又仔细的看了一下未央递给他的劳务合同。

发现真的如未央说的,这份合同有不少的细节都和之前那份不一样。

不说别的,就薪资待遇来说,就比之前那份合同的薪资待遇要高了三倍多。

未央给他开出的工资,已经比他在美宝的工资都要高了。

这对林长乐而言,的确是一分美差,就以这上面的数字来说,就是他没办法拒绝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