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叹于命运的奇妙之际,我又瞄了丁祥一眼。
他低着头,吸着烟,若有所思。
这个本来该当“学习委员”的原“十八班”班长大人,此刻的心里,又会想着什么呢?
开学时的全班第一,跟我这个常以曾考过全市第二的“文艺委员”混了一年之后,竟沦落到了“回读”的地步。
再又一起混了两年之后,一中的堂堂“学生会主席”,竟又变成了黑灯瞎火里胡乱逃窜的“老鼠”!
对于他来说,我就是那个“不善之人”,“鲍鱼之肆”,“盛漆之黑”吧!
可谁又影响了我呢?
我这个天才,怎么就自甘堕落到了这种地步呢?
一个天才的身边,不应该是另一群天才吗?
怎么我的身边,却是一群能被“初中课文”惊掉下巴的“俗人”呢?
要么,就是我一直以来的“自视甚高”,忽略了自己实则“不伦不类”的本质。
要么,就是当初的我,果真走错了路,去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生活。
我突然想走向“正轨”。
就算我依然不知道,到底他妈的什么才是“正轨”?
只是陡然间察觉到,似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总会在我每次濒临“超脱”的时候,将我拽回“凡尘”。
或许这双手的名字,便是“命运”吧!
各怀心事间,王磊首先“跳脚”道:“我可不他妈的和你们瞎胡混了!都是一群什么玩意!”
他弯下腰,将才刚掉在地上的半支烟,捡了起来。可刚要送到嘴边时,又远远地丢了出去。
然后,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红梅”来……
“葡萄”就是“葡萄”,不会因为待在“中华”的烟盒里,就真的会变成“中华”。
试问如果那是半支待在“葡萄”烟盒里的“中华”的话,王磊还会这样义无反顾地将其舍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