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有一名士兵来到面前。
由于虎贲军有比武制度,士兵的能力直接影响评级,所以不管任何军事技能,在军中都有过比试。
虽然炮弹比较珍贵,但炮兵依旧有相当数量的训练射击,所以自然早就评选出了最佳炮手。
“小人范二,现任神机营小都伯。”士兵拱手道,“不知公子有何吩咐?”
正常的都伯应该下辖十个伍长,也就是指挥一百名士兵,但是神机营是六十人一营,所以营长被称为小都伯。
“这名起的,希望你打仗不要犯二。”方选心里嘀咕,随即询问,“以现有疾风雷炮之射程,最远能打多远?”
“倘若装药足够,最远可达一千二三百步。”范二回答,“只是必须居高临下发射方可,平地仰角开炮,至多只有不到九百步。”
方选点点头,指了指对面的夏军又问:“从何处开炮,方能打中夏军的中军大帐?”
范二转过身,四下观望一番后才道:“此处距离夏军中军超过五千步,便是乌山城的轰天雷炮也很难企及,这疾风雷炮怕是有心无力。”
乌山的守城大炮是青铜所铸,无论大小、口径还是炮管长度,都比面前的铁炮要大得多,射程和威力自然也更恐怖。
而疾风雷炮是为野战设计,为了轻便牺牲了威力,射程也是大大减少。
关于这些,方选比谁都清楚,正要再开口,却听范二又道,“若是将火炮设在前方山坡上,射程倒是够了。”
说着就将手指向东北方向。
出了眼前的山谷,并非完全的开阔地,而是一个喇叭的形状,山脉朝着东北方向延伸,导致平原渐渐变宽,沿途的山势很崎岖,而在目力所及之处,有一个突出的陡坡,就在夏军的正右侧。
如果能在这个山坡上架设火炮,不但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射程也完全够用。
“好,就是此处!”方选当即命人挑选二十名强壮士兵,拆下工况最好的一门火炮,带上几枚炮弹出发。
只要沿着山脉朝前走一段距离,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只是山上并没有路,大炮即便经过拆卸,炮身也足有近千斤,加上得偷摸过去,不能被夏军察觉,所以运输上是个难题。
按照方选的估计,这里的一斤大概三百多克,一门大炮也就是三百多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