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葵丘之会

随后齐桓公和七国诸侯最终定下来葵丘之会的核心内容,并且齐桓公和六国代表签署协议,然后上报周天子批示。

葵丘之会的盟约内容为:

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

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

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

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

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

“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不再追究过往之过。

这五条乃是齐桓公与管仲二人历经反复思索、权衡利弊之后,精心拟定而成的盟会条款。

乍一看去,似乎平平淡淡、普普通通,但实际上每一条都暗藏玄机、意有所指。

尤其是那第一条、第四条以及第五条,更是犹如三把利剑,直直地指向此次未能前来参与盟会的晋国、秦国、鲁国、陈国等诸侯国。

显然,齐桓公已然下定决心,要借此次盟会之机,好好地“敲打”一番这些不听话的诸侯们了。

齐国作为当时的霸主之国,其威势早已名震天下。而此番盟会,本应是各诸侯国齐聚一堂,共商大事之时。然而,晋国、秦国等国竟敢无视盟主之令,公然缺席。

这种行为无疑是对齐桓公权威的一种挑衅,也是对整个中原秩序的一次冲击。

因此,齐桓公特意在盟会内容中加入了这几条针对性极强的条款,旨在向那些心怀不轨的诸侯们传递一个明确无误的信号:任何敢于挑战齐国霸权、破坏中原稳定的国家,都将面临严厉的制裁和惩罚。

他要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齐国的地位不容撼动,霸主的威严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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