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辈子加起来,秦小妹都没谈过恋爱。
家里地里的活儿她很有经验,生活和工作也算有些巧思,是个机灵人。
唯独两个人之间的那点儿事是一窍不通的。
如果陈媛找上她是为这段感情提点儿建议,那可真是找错人了。
比起男人,秦小妹搞不好对桌上这块猪五花更有兴趣些。
该怎么料理呢?红烧肉?刚才路过饭店已经打包了,不行蒸扣肉吧?软和入味,想想就流口水。
该说不愧是屠夫,这样漂亮的三线五花肉没点儿关系有钱有票也买不到,品质太硬了。
“小妹?小妹!”陈媛自顾自说了半天,羞都要羞死了,却迟迟不见秦小妹搭话。
回头一看,傻丫头对着案板上的五花肉眼睛都快瞪直了。
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看不出一点儿世俗的欲望,全是食欲呀!
“·······”
到底年轻,又一心全扑在生计上,自己说的这些她怕是从来没想过,算了算了,一个也指望不上。
叹了口气·····陈媛还是想不通!
她劈手将猪肉从秦小妹面前夺走,瞪着眼佯怒,逼迫秦小妹看着她。
“我刚才说的话,你是不是一句也没听进去?”
这话说的,也太有压迫感了!
不怪钱庆春害怕,连秦小妹都下意识打了个激灵,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听了听了!我全听心里去了!放心吧,下回我哥再想上山我就不借狗给他了,没有丧彪他找不到蜂蜜的。”
这不是自夸,秦小妹活了几十年,自诩也算有见识,可真从没见过比丧彪还馋的狗。
为了口吃的,它能支棱着鼻子从山下一口气跑上山顶不喘气儿,毅力惊人。
上回差点儿叫粘豆包撑死,丧彪长了记性,改少吃多餐,不敢贪嘴。
可农户家庭一天就两顿饭,各人有各人的事情要忙,没空给它开小灶,它只得自己上山去找,时间长了还真练出些本事来。
村里继承梁平衣钵的猎人小分队找蜂蜜、掏鸟蛋、撵野鸡,全指望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