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怎么了?”

“回去看看吧。”

方翔见她一副笃定的样子,狐疑地拿出手机,开始一通操作。

出版社内网可以查到所有作者的签约合同,自然也包括宜敏的在内。

三分钟后,方翔突然难以置信地瞪大眼,“怎、怎么会这样?竟然只有……两年?!这个石泉!简直疯了!”

他咬牙切齿,暴跳如雷。

苏雨眠疑惑地看向宜敏。

她这才开口解释。

原来当初石泉跟她签的出版合同只有两年,两年内宜敏所创作的所有书籍必须签给十方出版社。

但两年后,十方出版社仅享有优先签约权,并没有绝对签约权。

这里的“优先”,仅仅只是“优先考虑”而已,到底签给哪家,决定权在宜敏手上。

要知道,十方出版社从前签作者,都是十年起签。

近五年,合同条款更是苛刻地调整为五十年加死后十年。

这是死了还不放过作者,要继续薅羊毛。

当初石泉爱惜宜敏的才华,也是为了拿出合作的诚意,在经过时任总编的同意后,将合同期限从十年调整为两年。

如今两年早已过去,宜敏是妥妥的自由身。

“算起来,从《时光妖镜》开始,我的书就可以不用签给十方了。而之所以还保持合作关系到现在,纯粹是看在石编的面子上。”

“其他出版社不是没有开过更好的价格,也不是没拿出更优势的资源,但最后我都拒了,你觉得我图什么?”

“不过是觉得做生不如做熟,跟石泉合作很愉快,才想要一直合作下去,如今看出版社的意思,是不想合作了。行吧,那我新书暂时先停一下,我有其他安排。”

“不是……你那本新书我们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你现在说停?!你成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