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我看这种小孩就该枪毙,否则长大以后祸乱社会秩序,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无法无天的事。”

“我听说这孩子原来被一家富豪收养了,前不久刚接回来的。”

“不会是在原生家里待不下去吧?也是,叶全只是个开小超市的,哪儿比得上富豪啊。”

“我听说叶家的小女儿也进医院了,会不会也是那小孩干的?”

“说不定呢,现在的小孩……”

段居珩站在书房门口,一动不动,眼睛似乎要透过眼前这扇禁闭的门,直视书房里的人。

段母忧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再次忍不住轻声说道:“居珩,别求了,你爸爸也有他的顾虑。”

段居珩已经站了一天一夜了,段父也在书房里一直没有出来,段母看这父子俩为了相对立的态度闹成这样,心下也很揪心。

段居珩张口朗声道:“爸,儿子从来没求过你什么,就这一次,您帮帮知真,以后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绝对不反抗。”

段父开了门,双眼深沉地直视着已然高大的儿子,“她是杀人,你明白吗?国有国法,谁都不可以插手。”

“爸,叶全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要不然知真不会这样的。”

段父无奈地摇了摇头,“她太不稳重了,之前因为冲撞关芝沁,差点害她丢了孩子,这次又是杀了人,还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叹了口气,“居珩,她不算个好女孩。”

“我觉得她好,我相信她,”段居珩眼神坚定,“知真不是那样的人,她很善良。”

段父没有办法了,只能说道:“我们只能给她请个专业的律师,但,居珩,她的监护权,是在哪儿?”

段居珩默然。

将叶知真告上法庭的是叶全的弟弟,叶适。胡半梅和叶知善,至今为止都没有出现过,纷纷以精神受到强烈损害为由婉拒了出席法庭的要求。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叶知真,监护权归属问题未在拟订监护人叶全生前协商完整。”

“故意杀人罪,从轻为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重为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叶知真笑笑,“居珩哥哥,我本来就该受到惩罚的。”

八年而已。

用八年,换一个自由。

一个属于知真的自由。

“居珩,当初怎么答应我的?”

“……是,爸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我已经帮你订了后天的飞机,这几年你就国外学习金融,等你回来,爸爸也该休息了。”

“……好。”

段居珩在临走前尽力打点好一切。

未成年监狱里的情况他一直没调查清楚,他担心知真在里面会受欺负,派了好些人去特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