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锦和以为是那傻鸟认错人或者把莺歌当成了敌人攻击,还准备上前救他,谁知刚走两步就见莺歌好端端坐地上用手指敲了那鸟脑袋一下。
“重死了!下次再这样我拔了你的毛!”
“肉在厨房自己去吃!”
霍锦和惊奇的发现这鸟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而且被赵英打了还挺委屈,去厨房之前还很有性格在地上留了一摊鸟粪。
莺歌:……
他猜伯牙前阵子应该是见过莫向安那家伙了,全姑苏阁就只有莫向安会把伯牙宠成这德行,他们都觉得以后姓莫的要是有了娃肯定会是个混世魔王。
当然,前提是有人肯给他生。
鸟比鸟也能气死人,霍锦和觉得跟这只神气的老鹰比起来,萧允宸那只根本就是只傻鸟,和主人一样。
莺歌谨慎地绕过那摊可疑物体,打开了伯牙带来的信。
他看信的时候,霍锦和很绅士的开始帮忙收拾碗筷,并不窥视,等他回来的时候莺歌问他:“霍将军你们平时闲着的时候,有种菜的爱好吗?”
霍锦和:??
锦绣把种菌菇的完整过程和心得体会给他寄过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个层层包裹的据说装了什么“孢子”的包裹。
他原以为阁主让他等着的会是什么量大又扎眼的东西,结果竟是这个?
带着疑惑仔细看完锦绣的信,莺歌越看越惊讶。
这东西7-10天就能成熟?这一包能长出满屋的菌子?
真的假的?
那岂不是极大的解决了边关的食物匮乏和单一的问题?
要知道米粮什么的还能长途运送,蔬菜这种东西,运送损耗实在太大,很有可能送到的时候已经坏了大半。
送来的蔬菜也不便保存,往往花费大量精力送来的东西也就只能尝个新鲜,后来就索性放弃,只在边关这里种些好养活的东西,比如萝卜大葱什么的。
第四百八十章 你来掌勺
但是萝卜吃多了爱放屁,大葱那个味儿也是够可以,所以像月落这样要面子的,那是宁愿上火到嘴角全是燎泡,也坚决不肯多吃几口菜。
别说她了,就连莺歌也算准了一天最多就吃一小节萝卜,大葱那是真吃不下去,所以锦绣这消息一来,他是迫不及待的向霍锦和推荐了起来。
霍锦和觉得反正蛮族已经安分了,试一试倒也无妨。
虽然他不爱吃草,但饭桌上多个选择也是不错。
而且姑娘家们应该喜欢。
他看这个赵落月就忙的挺欢,几乎天天到菌室来看菌苗还自己认领了一片亲手侍弄。
养这些玩意儿的注意事项莺歌已经交待清楚了,所以每间菌室都有专人看管和照料,按理说不用占用太多人力。
不过挡不住这新鲜玩意儿吸引人,来看这玩意儿的美人更吸引人,菌室外头几乎天天都是一大片脑袋在晃荡。
这天霍锦和练完一套拳感觉日子差不多了,就打算自个儿去菌室瞧一眼,刚见着那场面差点怀疑屋里头种的不是菌子,是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