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朗气清,秋风飒飒,确实是狩猎的好天气。
短短数日相处,李飞麟已和阿史那玥宁成了好朋友,时常一起切磋武艺,吃酒玩乐,今日也是结伴一起来到后山的猎场。阿史那玥宁今日穿着象征草原之狼的蓝色锦袍,肩上站着一只被驯服的鹰隼,神奇十足,让李飞麟羡慕不已。
林子里一阵阵犬吠,数条猎犬似早已不耐烦,急欲挣脱绳套追逐猎物。玥宁手臂一振,鹰隼展翅而飞,在林子上空盘旋两圈后往南飞去。
玥宁兴奋地朝李飞麟抬了抬下巴,“走,把你的猎犬放了,我们往那边去。”
李飞麟心不在焉地朝林子外张望,玥宁勾着他的肩笑道:“你再不快点,你的未婚妻便追过来了。”
这些天里,玥宁已经知道了李飞麟和蓝珠的关系,也看得出李飞麟并不喜欢这位蓝珠郡主,时常调侃他。
李飞麟懊恼地甩开他的手,“她才不是我的未婚妻。”
玥宁笑嘻嘻地道:“你看,白天不要说人,刚说完人家就追来了。”
林子外一阵马蹄杂沓,果然是蓝珠和永嘉在一众侍卫的簇拥下策马而来,李飞麟于是大声朝众人道:“走吧,看看今天谁最厉害,猎物最少的人今晚作东,请大家喝酒。”
今日同来的还有不少世家子弟,李飞麟一声令下,纷纷放了自己带来的猎犬,呼啸着一头扎入林中。
这片林子是御用猎场,几乎没有凶猛的野兽,多是鹿、狍、黄羚、野猪、野兔之类。李飞麟和玥宁折腾了将近两个时辰,猎到的全是野兔和野雉,不由有些气馁。
玥宁下了马,坐在一截倒地的枯木上,解下腰间马奶酒,仰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再递给李飞麟,“喝几口,歇息一下。”
李飞麟摇了摇头,他喝不惯马奶酒,接过侍从递来的水囊,“你一天到晚喝马奶酒,身上一股膻味,会有姑娘喜欢你吗?”
玥宁哈哈一笑,“我在草原的时候,那些女人天天盼着我去找她们,她们称我为草原上最英俊的狼,迄今为止,从来没有一女人拒绝过我。”
李飞麟很是怀疑,捶了他一下,“你就继续吹牛吧,你那天还说你的心上人无情地拒绝了你。”
玥宁抬起手臂闻了闻,并不认同,“我的心上人,我们连话都没有说过,她才不是因为我身上的味道拒绝我。”
李飞麟大感好奇,“什么?你连话都没和人家说过?那她为什么不喜欢你?”
“我虽见过她好几次,但每次都只是远远地看着她。”玥宁懊恼地叹了口气,“我去求娶的时候,她的父亲告诉我,她早已有心上人了,为了躲避我,连夜和她的心上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