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颂的唇色有些惨白。
从刚才开始,她就一直心不在焉。
此刻,她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那根钢笔。
笔身是浮世绘,很漂亮。
这是她妈妈很喜欢的一个画家。
这道目光立刻被赵明靳注意到。他抬眼,眼角细微笑纹:“喜欢么?”
字已经签完,他合上笔盖,递给她,语气丝毫不介意:“不如送给你,当作我的一点心意。”
简颂自然没接。
赵明靳倒也没坚持,将钢笔搁在桌面上,笑笑,直接起身:“我们走吧。”
简颂讶异地看着被他遗忘的那支钢笔,他却勾手,揽过她的腰,没有留恋,语气玩笑一般:
“既然你不肯收,我也没必要再留着它。”
……
飞往香港的头一夜,简颂果然失眠了。
赵明靳的话每每响在耳畔,让她不可避免地想到……往事。
傅屿川念的是加州最好的私立中学。
这里汇聚了几乎所有富家子弟,皆是各路高官富商的后代。简成鸿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叫他多请同学聚一聚,并大方地向他们敞开位于比弗利山庄的闲置别墅。
没过多久,简颂已经混迹于傅屿川的各种聚会。傅屿川发现她根本甩不掉,干脆采取放任态度。
按照当地法律,未成年人不能喝酒,管控十分严格,傅屿川倒有的是办法,从简成鸿的酒窖里弄来了酒。
酒精,对一群刚步入青春期的孩子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Daniel听说了,也悄悄地跟来。他想喝聚会上的酒。
简颂从没和他解释过她和傅屿川的关系。她也不知该怎么解释。因为傅屿川不肯改姓,简成鸿只在刚办完领养手续时提过一两次,见他拒绝,便不强迫他,从此闭口不提。
Daniel倒也不纠结这个问题,很快混入人群中,和女孩们搭讪。
傅屿川被许多人围着。简颂总是粘着他,有几个同学不认识她,问起来,他只淡淡解释:“这是简叔叔的女儿。”
众人哄笑。他们经常在球场见到简颂,有胆子大的起哄:“这家伙可是他的心头宝。”
简颂自然没听到他们的调笑。
傅屿川身边的人越围越多,她挤不进去,只能远远地站着。
聚会上来的都是比她高两个年级的大孩子,当然看不上她。比起那些发育更成熟的青春期女孩,她太过不起眼。
简颂孤零零的,没人理她。
她想要靠近傅屿川,但又害怕他身边那两个跟班。青春期的白人男孩已经早熟,肌肉饱满,五官肖似成年人。
Daniel已经成功获得一个女孩的青睐,调笑的间隙留意到简颂,从沙发上起身,想走过去和她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