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我爸的司机送我来的。你胆子真大,敢坐在栏杆上。”姜珠渊拿起挂在栏杆上的草稿纸,对折。
“这里凉快。”
“可是蚊子多呀!”姜珠渊交叉踏着脚,“我真想拍死这只蚊子!”
“为什么?”
“因为它叮人呀!吸完了血,还留下一个痒包。”姜珠渊顿了顿,“你是不是觉得我只会逞强?每一次都说‘拍死他们就和拍死一只蚊子一样容易’,可每一次都……”
“在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之前,以暴制暴是最低级的。”云政恩不喜欢话题围绕着无谓的人进行,“还是那句话,在老班面前我也是这样说——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根本不在乎。你也别操心了。”
他现在牵挂的,是另一件事。
云政恩晚饭前打乒乓球去了。没对手,就对着墙打,他已经习惯了这样寂寞的娱乐方式。突然,他眼角瞥到人影靠近,一分神,球飞了出去。
大学生一伸手,将球抄起,往地上弹了一回,又看着他,眼神灵动,语气柔和:“云政恩?”
大学生面容清秀,鬓发干净,双肩宽阔,身材修长,衣着简洁——一件白色衬衣,下摆松松地扎进牛仔裤中,脚上穿着一双半新不旧的阿迪球鞋。
云政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惊奇地发现两双鞋子是同一款型。只不过他脚上的这双是阿迪王的山寨货。
以他超强的记忆力,他确定自己没见过这个人。或者说,没有见过这类人。最简单明了的装束,仍掩不住自内而外散发的风华气度。
虽然贫瘠,他从未羡慕过谁。但这一刻,他非常想成长为这样的人。
“你是谁?”
“是啊,是谁?”
云政恩平时寡言少语,但讲起故事来和讲题一样头头是道,层层递进。
大学生抿抿嘴,从旁边球桌上拿起一支球拍,开出一个球:“你赢了,就告诉你。”
云政恩手腕一动,舀起球来:“怎么比?”
“三局两胜。我比你大四岁,每局让你四个球。”
“好大的口气。”
两人打球风格完全不同。云政恩一贯攻势凌厉,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大学生表面上是消极防守,却往往能于不动声色中找到破绽,一击扣杀。
乒乓球撞击台面的声音,清脆又激动。
“我输了。”同时也大开眼界。
“这局我输了。”
“不需要让球,再来。”
球逢对手,两人又打了二十多分钟,畅快淋漓。大学生看了看表:“不打了。这附近有你比较熟的饭馆吗?”
“可他还没有告诉你,他的名字。”
遇到了知己,名字并不重要。
两人去了二中后门的一家饺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