祯炎俯身,轻轻松松捞起我的膝盖,将我抱到旁边的行人凳上。

我惊呼一声,不自觉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诶!我自己能走。”

“可是我舍不得你自己走,而且,我还想抱抱你。”

我干脆把脑袋埋在他颈窝,恋爱都是这样火箭速度的吗?我还没跟他拉小手呢。

依照我之前认知里的人类正常交往步骤:第一步:自我介绍;第二步:互相简要了解;第三步:???的问号终于有解了。

???等于祯炎的怀抱。

“你的新发型特别好看,我很喜欢。”有了女朋友的祯炎也变成了夸夸怪。

我脸上一阵发烫,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赞扬时要说什么来着,“谢谢”?

作为驰骋商海与生意场的专业人士,我这个时候要拿出勇气和姿态来,不能让他觉得我对他的夸夸很受用。

“祯炎。”我喊他一声,只看了他一秒就忍不住45度角抬头望天,现在还不行,无法直视他那双充满正气,如今洋溢旖旎柔情的眼。

“心。”

诶???他叫我什么?

祯炎搂紧我,“以后你就是我的心。”

我头脑空白一片,至于要跟祯炎说什么来着,已经不重要了。

神啊,就让我先这么宕机一会儿,让我在他怀里休息一会儿。

“你刚刚第一次喊我的名字,我也很喜欢。”祯炎快笑出了一朵花儿。

他这个人跟我原想的不太一样,却离我的理想型越来越近。

祯炎十岁后就去了美国,在牛仔的故乡长大,性格开朗,说话也不会拐弯抹角。

我最喜欢他跟我说话的方式,直截了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且特别喜欢夸我。

跟他在一起越来越久,我已经被夸得像膨胀的小河豚,胆子也比往常大了很多。

*** ***

“现在觉得腿舒服些了吗?”祯炎声音轻柔,“我打车送你回去,好吗?”

“走回去也行。”我私心想再跟他待久一些。

于是我俩又把昨晚做过的事情又重复了一遍,只是这次回去有一点不同:两个人手牵着手,紧紧的。

之前去重庆大厦扫楼时,曾经意外碰过祯炎的手,他的手掌和人的感觉一样,温热而有安全感。

现在和他牵着手,我感觉皮肤都要着火了。

“我觉得好神奇啊。”我俩同时出声,然后一起看向对方,眼神里皆闪过一丝惊喜的神色。

后来我俩这种异口同声的事情发生了太多次,只剩下别人像看外星人一样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