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现在。
她觉得她混得挺不错的。一个独居女生,租的起大房子,养的起抄手,吃喝不愁,生活无忧,想哪儿旅游,攒点钱,咬咬牙也就去了。
她一直觉得这样的生活,还算不错。
可是偶尔,也会孤独。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她莫名其妙的觉得有些寂寞。
这个城市太大,而她太渺小。
这样的莫名其妙的时候很多,尤其是夜晚。
白天被繁忙的工作占据,没有时间去悲秋伤月,只有晚上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被孤独侵蚀。
所以南一很少让自己闲下来。
今晚是个例外。
南一坐在街边胡思乱想,她不自觉又想起了仉余。
想起他在自己面前,毫无防备的睡去,想起他的睡颜。
好看的少年。
仉余。
看起来不过二十岁的少年,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住着大房子,养着一只猫,闲的没事儿去卖抄手。
他应该还在象牙塔里面吧。
应该还在读书,像是个大学生。
生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压力,未来也一片坦荡。
南一突然想,不知道他,会不会在什么时候,觉得孤独。
随即南一又很快否定了自己。
应该不会吧,他这么一个冷的人,怎么会觉得孤独。
或许只是一个偶遇的陌生人,一个抄手做的不错的陌生人。
吃完冰激凌,南一便很快回家了。第二天还有工作,她不是高中生,也不是大学生,她是一个苦逼的社畜,要为生计担忧,要为明天的早饭奋斗。
她24岁,和所有普通的人一样,在这个社会上忙忙碌碌。
仉余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粥,他有点不知所措。
这锅粥,能不能喝,还是个问题。
犹豫片刻,情感战胜了理智,他还是给自己呈了一小碗。
出乎意料,味道不错,于是他又舀了一碗,把锅里的粥喝了个干净。
睡了一觉,仉余感觉舒服多了,本就是小病,吃个药睡一觉也就没什么事情了。
仉余看看四周,这里已经没有了那个人还有她的狗的影子,这个算不上家的房子,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仉余轻轻叹了口气。
房间空旷,连叹气声好像都有回音。
仉余抱起丸子走到飘窗边坐了下来,阳光透过玻璃照了进来,舒服的风吹的窗帘轻轻飘动。
今天是个好天气。
仉余想,要不然今天,继续去卖抄手吧。
下午六点,仉余骑着三轮车去摆摊儿。保安大叔对他开着一辆上面挂着抄手牌子三轮车从车库里出来的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
可新来的保安小哥就不那么淡定了,一脸震惊的对自己的同事说:
哥,这年头卖抄手的都住得起这么好的房子了吗!
保安大叔白了他一眼,道:你还是嫩了点!咱们做保安这行的,每天要见到成百上千的人,这眼力见儿可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