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自然还是在浴室里。
想到昨天晚上的情况,她的脸色不由得红了红,抿了抿唇,不再言语,却也没有坚持要下床。
指了指浴室,颐指气度的指挥道:“那你去帮我把拖鞋拿过来。”
霍云峥勾唇笑了笑:“遵命,公主殿下。”
被这羞耻的称呼给羞耻到的林曼脸色更加的红了。
裹着被子不想动,眨巴这眼睛看着男人修长的手指拎着粉红小猪的拖鞋走了过来,那画面看起来怎么看怎么维和。
她看见男人将拖鞋扔了下来,就掀开被子想下床。
却不想脚刚刚伸下去,脚踝就被男人温热的手,一把捉住了。
温热的掌心和微微带着凉意的脚踝,在这一个亲密接触着,林曼整个人都如遭电击一般的僵住了。
这实在是个过分亲密的动作,明明多么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可只是脚踝被男人的手捉住,就有种自己最隐秘的地方都被男人一手掌握一样的羞耻感,她的脸,瞬间变得通红了起来。
她僵着身子,怔怔的看着男人替她穿上粉色小猪的拖鞋。
明明是那么俗艳的拖鞋,可在林曼看来,就好像灰姑娘里面的灰姑娘,伸出脚,王子替她穿上了水晶鞋一般,充满了梦幻。
男人牵着她的手,慢悠悠的将她送进了浴室,等她洗漱完毕,又牵着她的手将她送进了衣帽间。
等她换好了衣服画好了妆,男人又牵着她的手下了楼,来到了餐厅。
一下楼就看见正在忙碌的,王妈的身影,而桌上,早就摆上了不少的早餐的餐点。
林曼满脸惊异的侧眸看向身边的男人,惊叹道:“你什么时候将王妈叫回来的?”
“昨天晚上啊。”霍云峥一脸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他昨天意识到不能没有佣人后,就立刻让人联系了王妈。
这个从小照顾林曼长大的女佣,让她早上之前赶过来做早餐。
正在家里被儿子媳妇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嫌弃的王妈,一听到电话,立刻就直接赶了回来。
所以,当她端着皮蛋瘦肉粥走出来,看见林曼时,眼睛一亮,脸上已经满是和蔼的笑容了:“大小姐您醒了,赶紧来吃饭吧,今天做了您最爱吃的皮蛋瘦肉粥。”
听到了‘最爱吃’三个字的林曼,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
她还记得,当初霍云峥曾经为她煮过这道粥,后来回忆他时,这粥就成了一种回忆的途径,却不想,会被王妈这样大喇喇的讲出来。
果然,不用转头,都可以想象出男人的脸上是多么的得意。
自从误会说开后,林曼总觉得霍云峥和记忆中的男孩越来越多的相似之处。
笑容多了,也温暖多了,看起来,又好像回到了那个青葱的年月,他们彼此相爱,只想显露给对方,自己最美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