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监控和大数据,所以吸血鬼们也不能随意捕猎了,大部分都靠买血过日子,或许是从[血族商会]订购血藤片来泡着喝。
少部分吸血鬼和人类通婚,生下的孩子半人半吸血鬼,血脉单薄,也可以和人类一样吃饭吃菜,没有血腥味刺激的话,三年不喝血也没问题。
金卓玉就属于这种,人类和吸血鬼结合所生下来的混血儿,无法变成黑蝙蝠,对血液的渴望也不是很强烈,可以在阳光下活动——当然,只是短时间的活动。
他想长时间活动的话,必须要准备厚厚的防晒霜和遮阳伞,不然就会被阳光所灼伤。
读大学,当编剧,也是为了隐藏身份,躲避吸血鬼猎人的追杀。
嘛……
现代社会,比以前安全多了。
起码金卓玉有正经身份,可以这样舒舒服服的泡澡,享受这种恰意的放松。
还能听着音乐,写写日记。
“第三套全国小学生广播体操《七彩阳光》现在开始……预备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手机铃声响起。
金卓玉一边擦头发,一边接通了电话。
“金卓玉,干嘛哩?”电话里面的声音元气满满,带了一点儿稚气,是男孩子的声音。
“沈辰玉,你给我打电话干什么?”
“通知你一下,竞争正式开始了,为期一个月,谁的业绩最好,谁就是这块儿的负责人。”
“哦?”
金卓玉笑道:“这种事用不着你来通知吧,老板呢?”
沈辰玉轻哼一声道:“老板才没时间搭理你,做好你自己的事吧,到时候别输的太难看。”
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金卓玉微微挑眉,看向了一边的相框。
相片里面是他和一位少女的合照,那女子唇红齿白,非常的美丽,身穿蓝色的运动服,貌约十八九岁,眉眼又冷又艳,笑容也盖不住她的风华锐气,她就是金卓玉的老板:龙圣一。
——看起来是个年纪轻轻的美少女,实际上却是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
“真是的,这种事都不亲口通知我吗?”
幸好他早有准备,盯住了云宁,不然的话,业绩这方面还真是烦人啊。
金卓玉换上居家服,打开了自己的电脑,开始整理云宁和余兰兰的资料,进行分析记录。
“第七十三位客户:云宁……”
云宁的诉求很简单,那就是让余兰兰不再‘爱’他。
最好是让余兰兰主动甩了他,还对他心怀愧疚,念着旧情,给他资源。
“这个男人,想得很美啊,靠男色上位的是你,想抽身而退的也是你,不过这种欲望深重的人,正适合我们公司的业务需求啊。”
贪心,才会沉迷。
不够贪婪的人,怎么会和他们合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