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开课桌上崭新的数学课本,顾鸳郑重的在开篇写下自己的名字和班级,然后端正了坐姿,望着黑板,开始神游。
窗外青叶扑簌。
无聊的时间总是过得慢。
一个礼拜下来,各个科目的老师也就都认齐全了。只不过有一个小小的意外。
她班上的语文老师是文子仕,零班的班主任,从来没听过他有教哪个普通班的课,这一次,是先例。
圆脸阔目,棉麻绸服,爱拿一把折扇在手上,扇骨玉质,扇面绘山水白鹤,落款只一句:诗酒趁年华。
绝妙的瘦金字体。
这个人身上,有难以言喻的气息,按余槿的话就是,很有雅致。不像这个时代的文人墨客。
但不可否认,他教学的方式一流。
听他读诗,不像是简单的拼凑文字,解读含义,划好重点背诵,而是他把整首诗都揉拦了嚼碎了,演绎成历史,峰回路转,绝处求生又惊心动魄。
学生很难不被他的语言所引诱。
坐在课堂上,顾鸳看着讲台上的臧否人物论述古今的文子仕,竟然只能想到这么一个词。
引诱。
文学性质的诱惑。
对于他为什么会来十七班授课,而不是选择别的普通班,或者亚零班。
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但真正的原因,不得而知。
一放学,她毫不意外的在楼梯口看到了窦蔻,男生女生一大群的围着,气氛热烈。
顾鸳扶额,突然想起来窦蔻提的要跟她一起去食堂吃午饭的事。
“怎么了?”
看她停下来不走,余槿问了声。
顾鸳摇头,“没事,看到个祸害,我们从另一边走吧——你想好等下吃什么没?我们学校大厨的做饭水平还是不错的。”
余槿点点头,手里还折叠了一张古诗词背诵单,放进口袋里,也是笑着,“想吃花菜或者豆角,有其他的菜也行,清淡点的,都行。”
放学时间,校园里人声鼎沸。
熙熙攘攘进了食堂,她在隔壁的隔壁排队打菜的学生里面,一眼看到了沈飞。
他身前身后都是同班的男生,可能在讨论题目,还是别的什么,笑声舒朗,只站在那里就好像一道光,炙热的,耀眼的,太阳的光。
无疑,女生们的视线总忍不住投向那里,窃窃私语,或明或暗,神情动作里藏不住的倾慕。
余槿也看到了沈飞,但很快就收了回来,显然心思不在其上,刚才那一眼也只是习惯使然。
顾鸳站在余槿身后,偏过眼,端着餐盘的手很稳,样子平静。
沈飞受欢迎的场景,她在初中已经见惯了的。
特招生是没有军训的,但也有发泄过剩精力的渠道,比如篮球。
这礼拜的周六,晚上没课,顾鸳婉拒了窦蔻的散步邀请,洗完澡就又转回了青中,到塑胶跑道一边的篮球场看台上坐着,第三排,靠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