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子莫若母。虽然初言长大后,母子俩不再像以前那样无话不谈,但初言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洪雪就是知道他在想什么。
初言确实是带着余晓来参观他的世界。
他想要将自己全身心都展现在余晓面前。
整个三楼,都是他一个人的。
余晓不知道怎么形容。她感觉像进了老家的商场一样。不是东西多,而是房间多,设施多。
卧室、书房、健身房、电子游乐、影音室、棋牌室……
就连衣服鞋帽,都有一间专门放置的。是除了衣帽间外再多出来的。
“你的衣服有那么多吗?”她平常看他也没夸张到整个月都穿不同啊!
初言知道她是指什么,随口说:“那是外出应酬,或者出席重要场合、宴会的时候穿搭的。”
这更厉害了好吗?为什么他一副没什么的样子。
突然,余晓停下了脚步。
初言见她不走,诧异回头,“怎么了?”
“你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听出她话里的意思,初言无奈地笑说:“如果我告诉你,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我……”余晓顿住了,她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一开始她就知道初言是首富之孙的话,她应该不会和他成为朋友。
不是担心他欺骗感情什么的,而是,家世的悬殊,根本就不可能让他们毫无芥蒂地成为朋友。
也许初言可以,但余晓做不到。
她是普通得再普通的一个农村长大的女孩子。
她既不漂亮,也没什么情商。论才华,虽然凭着写小说赚了点钱,但那也是运气好。而且,那些钱,在初言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他爷爷可是在国内,稍微跺一跺脚,经济都要抖一抖的人物,而初言,未来是要继承他爷爷的一切的。
“你是不是猜到我可能不会理你,所以才一直不跟我说。”
“这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是我希望你能认出我。”说到这,初言叹了口气,“在我们重逢那一天,其实我就暗示你了,可惜你忘了。还有,去年国庆时,我回过Z市,跟你说我小时在那住过,没想到你也无动无衷。”
努力回想了下两人相遇的情形,余晓还是想不起来他暗示了什么。“有、有吗?”
初言见她那样,就知道她完全忘记了。
“我们小时候第一次认识的时候,我向你介绍我的名字。当时我姓周……”
电光火石间,记忆像潮水般涌出来。
“啊,我想起来了,周言。周末的周,语言的言。这是你说的,哎呀,我记得,可是我人对不上号。”
“敢情你是有其他的竹马,才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哪有什么竹马?就是小时候一起玩的人比较多,我给弄混了嘛,对不起。”余晓抓着他的手晃来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