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听说表嫂来了,赶紧来瞻仰一下表嫂的绝世容颜。”宋志轩倒是个嘴甜的。
赵以邦介绍道,“这是之轩,我小舅的儿子。”
“之轩你好啊。”秦桑榆温温婉婉的应付着,“我是桑榆。”
“表嫂啊,久闻大名啊。你可不知道,以我哥为中心,方圆百里内,你可是美名远播啊。”
有那么夸张吗?秦桑榆回头看了眼赵以邦。
那厮点点头,一副有过之而不及的模样。
宋之轩作势要跟桑榆握手,赵以邦却上前伸出了自己的大掌,“我来代你嫂子握手。”
“你这样经过我嫂子同意了吗?”
宋之轩不依不饶,绕开了挡在自己跟前的赵以邦。
“我是你嫂子的官方发言人,这是我的义务和责任。”
没办法,赵公子的心心爱爱,实在不愿让别人觊觎,连个握手的接触都不行。
秦桑榆看着两兄弟,这般“互相伤害”,还没完没了了。于是打断道,“之轩啊,我给以邦煲了汤。你也来喝点吧。”
“好啊好啊,谢谢嫂嫂!”宋之轩眼睛都在发光。
他可算饿坏了,加班加到现在,还被外面一群不知天高地厚却自以为眼清目明的同事给排挤了。点外卖也没他的份儿。
第31章今天是她的忌日
不过,宋之轩的受虐心理还是小觑的。他中二的觉得自己就像是异世流小说里前期的废柴男主,前期被各种欺凌,然后一路升级打怪,逆袭巅峰。何况,在这个异世流小说里,他还是个开了挂的人民币玩家。主角光环强烈到刺眼。
所以,此刻,秦桑榆的出现,恍若是从天而降的仙女,是来给他雪中送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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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樱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内心五味杂陈。
因为好看,可爱,又听话,又温柔。向来,都是她在拒绝别人的。
所以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尝到过被男孩子无情到不用正眼瞧她的滋味。太打击人了。这个赵以邦,太不一样了。
可是偏偏是这个她讨厌的男人,身上几乎加持了她喜欢的所有元素。高大,帅气,有学识,有事业心。都是让她心动的条件啊。
可是,偏偏,他还给了她那样一份独一无二的窘迫作为初识的大礼。
可是,偏偏,他还从来不把清纯可人的她当做一回事儿。
可是,偏偏,她对他又有几分忌惮。
人,有这样的劣根性。像是宋之轩这种不请自来的示好和纠缠,她弃如敝屣。而,赵以邦,属于求而不得。
她有这样一个强烈的欲/望,她也想征服赵以邦这坐高山。不管是否只能是空想,但是念头一旦在,就很难打消。况且,她不想打消。
秦桑榆的出现,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攀比!没她高,年龄比她大......除了这两点,胡樱真的再也想不出自己的优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