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筋动骨一百天,白檬每天提着补汤来探望她,顺便鼓励她重燃斗志,追回陆尔。
“今天我妈炖的爱心汤是黄豆猪蹄煲,所谓「吃哪里补哪里」,来来来,锦诗,多吃一点。”
元锦诗无视她的打趣,尝了一口汤,鲜美滋味在口腔里蔓延。
她咽下汤水,瓷白的脸上满是坚定,仿佛下了某种决心,“我打算明天去见陆尔。”
白檬一喜,立刻鼓掌:“可以可以,我举双手双脚支持!”
元锦诗听着她鼓励打气的话,心里却没什么底气,放下白瓷汤匙,轻轻叹了一声。
她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主动追求过人。
上学的时候,大家都偷偷摸摸的早恋,偏偏她是例外,生活里只有学习和跳芭蕾两件事。
无趣,乏味,不开窍。
可陆尔就不一样了,从小到大受到万种追捧,见惯各种套路,撩个人简直易如反掌。
不说别的,就说当初他从北美回来告白的时候,一个吻,几句话,就把她弄得魂不守舍,心甘情愿跟他走。
她这样一个极度缺乏情、趣的人,要把他追回来,谈何容易?
白檬早就有准备,从包里掏出一本旧的发黄的《追夫十八式》,一脸神秘地递给她,“我为你准备了独家秘笈!不可外泄哦。”
元锦诗半信半疑的接过,翻开看了两眼,脸颊立刻烧了起来——色|诱,勾|引……这是什么黄色书籍?
她要「走心」不是「走肾」啊喂!
元锦诗脸色涨红,把书推回去,憋了半天说,“这也太羞耻了吧?”
白檬小声狡辩:“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嘛……书里教的也没错,也许陆总喜欢这口呢?要不,你试试再说?”
元锦诗羞愤交加,扬手丢过去一个抱枕,“你先对齐霄试一试好不好啊?!”
白檬闪身躲开,拿过挎包,飞奔到玄关,大声说:“那个,锦诗,你先喝汤,齐霄来接我回家,我先走了……”
……
冬天晚上的老城区格外静谧,街上没什么行人。
齐霄把跑车停在小区外面,步行送白檬到楼下。
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慢悠悠的走着,白檬挽着他的胳膊,絮絮叨叨地说了元锦诗最近的情况和那本《追夫十八式》的来历。
齐霄微微皱眉,惊讶的心情仿佛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锦诗要去追陆尔?”
白檬点点头,“对啊,你和陆尔是发小,实话告诉我,这件事是不是很难?”
“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