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致从林掌柜那儿顺来一杆狼毫笔,打算拿回去给傅辞用。又在城中逛了逛,往成衣铺子去扯了点儿布料和棉絮。
“大郎哥,咱都给发衣裳穿,你还买这些干啥。”
“哦,我这人毛病多,军营发的里衣布料太糙了,我穿着不舒服。”
“哦。”
李银蛋儿摸了摸,这衣裳挺好的啊。崭新的,连补丁都没有。不过想想林家人往常穿的衣服,都是顶好的料子,也就见怪不怪了,大郎哥跟他们是不一样的。
两人正打算找地方吃个饭,好巧不巧碰上了张顺。
瞧这厮那得意样儿,怕是又要去迎春楼了。这人是个混混,家住潞州城不远的一个村子,往常就喜欢花街柳巷的。他瞧上了迎春楼里一个姑娘,每晚睡觉都要跟弟兄们念叨两句。
“林兄弟,真巧。咋着,这是要回大营了?”
“嗯,吃了饭就回。”
张顺一嘬嘴:“这么早就回去,多无趣,走走走,兄弟我请你去迎春楼,正好把流云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林玉致避开他伸过来的手,义正言辞道:“我家中已有妻儿,岂能去那种地方。”
张顺眼睛溜溜一转,笑嘻嘻道:“得了吧,哪个男人不偷腥。咋着,该不会你家那位是母老虎,让你怕的很?”
怕?玉面小阎罗闯荡江湖,从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瞧她还在犹豫,同行的其他小队军士笑道:“我说,你咋这么磨叽,到底是不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