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搅了搅上边的冰淇淋:“咖啡和KFC的甜筒可都是能续命的东西啊。”
“还有可乐~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的风格是红酒加牛排的万恶资本主义,没想到,挺接地气的?”
他笑笑,将盖子取下来,连着勺子一起扔到路边的垃圾桶里:“那天天太热,不想说话。”
他就着杯子边缘喝了一大口,又清了清喉咙:“我以前不在S大,一直在加拿大读的书,小学就被绑出去了,硕士的时候去了美国。”
“回国感受一下不一样的文化?”
他挑眉,不置可否:“小学没怎么读过书,在国外的时候我爸给我寄过《诗经》和《论语》。”
我暗自腹诽,够可以了,像苏哲阳的那样的,别说看书了,连告示必考的文豪都不认识几个。
“不过我近来很欣赏莫言的《丰rǔ肥臀》。”
他轻飘飘地说了这么一句,一点也不担心我会大跌眼镜。
好家伙,和夏大仁那厮品味如出一辙。
《丰rǔ肥臀》我也不是没看过,只是没看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就算是名著就算出自大文豪之笔,我也没必要去符合它的文学高度,去称赞,去美誉。就好比人人夸赞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开篇的几十处‘他妈的’就让我放弃了品读的念头。
有些粗俗是为了接近生活,有些粗俗,我只能感受到粗俗。
“我这学期刚把王尔德的书看完,打算再看一次《自深深处》。”
他嗤笑:“那是我初中的读物。”
“《诗经》那种不也是小学生的读物?”我耸肩。
“看懂了?”
“都不难懂啊。”前期阅读量在那呢,一年几十来本的阅读产出,能不懂?
“不过王尔德的书也不难懂。”他挑眉“但他的话长大后才会发现是多么地有意思。”
我点点头,正是因为先了解了他的语出惊人,才冒出了去研究他的念头。本以为是个傲慢猖狂的人,后来发现这家伙居然是个自卑敏感又是个充满大爱的人。可能所有的犀利都用在了笔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