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娇娇:规矩是人定的,要守的人是因为他们不是定规矩的人。
是谁说的,她忘记了,反正有人对她这么说过,她觉得很对。
大大的不服写在脸上。
顾凌白像个老父亲般,只差没跺脚叹气。
不服管的破孩子,怎么养出你这么个不成器的小泼猴,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得管,得训,得教。
这样想,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脸色暗下,带着几分尖锐道:去书房,把‘规矩’两字给我抄一千遍。
林娇娇:这比杀了她还痛苦。
原因是她记得三年前自己跟顾凌白在一起的三个月,好像写过字,前几天她自己好像也说不会写字。
一个人要改变原有的笔迹来写这字,写来就很困难,自然写的就慢。
林娇娇哀嚎没有用,顾凌白铁了心要让她学‘规矩’,派顾影盯着她写,三天内写完,不写完没饭吃。
因为林娇娇哄着顾凌白吃饭,顾影觉得这黑丫头有用。这回把房子给烧了,看她又不顺眼。
对她没好脸色不说,凶巴巴的,三天一千遍,一天就得写六百多个字。
林娇娇一个个写,顾影一张张数,写不够不许吃饭。
林娇娇恨得咬牙切齿,顾影就是小人得志,等着她以后嗓子好了,怼不死他。
埋头苦写,要离开府去找五师兄的事,就这么给忘了。
写同样的字,还要改变笔迹,着识让人痛苦。林娇娇写着,写着,就在纸上画起了画。
寥寥几笔勾出脸部轮廓和五官,顾凌白的形像跃然在纸上,生动似要从纸上走出。
一画她就停不下来,见顾影坐在一侧打旽,下笔又画了张,是顾凌白走路的样子。又是一张是第一次见顾凌白他穿裘皮披风的模样,接着又是一张他在院中练剑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