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阿眸是陆莳兰十三岁那年在南京买的,她比陆莳兰小三岁,从小被人牙子拐了卖进青楼,也不知原本是个什么出身,才十岁时那老鸨就想让她接客,她逃出来正好撞到陆莳兰身上,陆莳兰见她可怜,便出银子买下她的身契,一直养在身边。朝夕相处,感情自是特别好。
阿眸现在大了,越来越喜欢打扮,总爱往那些女儿家的首饰和香粉店里钻,她看上了一枚绿松攒叶珊瑚茱萸簪,别在鬓旁,朝陆莳兰问:“公子,好看吗?”
陆莳兰打量片刻,笑道:“好看。”她便让小厮陆歧取了银钱,递给那店家。
陆莳兰很喜欢这样简单快乐的生活,公务忙完了,便陪阿眸逛逛街。又去两人都喜欢的“小栖楼”,点上爱吃的酒酿碧藻鱼,鹌鹑鲊和辣锅,开开心心用完餐,才结伴回家了。
刚回了府,便有人上门,竟是说霍四爷请她去一趟。
陆莳兰认得这个来送信的人,她在梦琅嬛时见过对方,的确是霍家的人,便跟着去了。
霍宁珩虽然患了腿疾,在肃国公府依旧地位超然,独立的院子修造得极为宽阔,茂林修竹,湖石嶙峋,处处都如写意水墨,带着庄雅而飘逸的气息。
陆莳兰到的时候,霍宁珩正在看她译的曲子,挑弄了两下弦,见陆莳兰来了,便从琴前站起来,带她走向一旁的椅子。
霍宁珩倒是毫不避讳自己的腿疾,道:“我这右腿使不上劲,是个瘸子,让陆御史见笑了。”
陆莳兰微怔,道:“您说哪里话。”霍四爷的家世和才华,哪里是任何人可以见笑的。
霍宁珩便直言说:“宁珘将你帮我译的书带给我了,这两日我看完了,有几处,想与陆御史探讨一二。”
这霍宁珩的姿容气质,俊美不俗如谪仙一般,陆莳兰看着对方,越发地惋惜他那腿。便说:“好啊,是在下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