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法官点头,转头看向萧爝。

“原告,你们的意见?”

“我们请求3号证人出庭作证。”

萧爝朗声说道。

3号证人就是吴小溪,听他这么说,康旭明立刻又站了起来。

“法官先生,3号证人是未成年人,而且证人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情况和心智状态并不合适作证。”

钱小莱坐在原告席上冷眼旁观,不得不承认康胖子真心是个称职的演员,演技一点儿都不比专业的吴志龙差,话说得像不知道吴小溪失踪的事一样。

可是偏偏,他不可能不知道。

康胖子是赵勇成的御用律师,开车拉走杜俪和吴小溪的那个司机,其实就是康旭明的助理!

“法官先生。”

萧爝站了起来。

他身形高大,脊背挺直,和油腻的对方律师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法律对证人的要求是‘知道案件情况,能正确表达自身意志’,未成年人只要符合这个条件,也是可以作为证人的。”

“3号证人吴小溪是原告的妹妹,被告的女儿,她比任何人都了解家庭状况,她的证言非常重要。”

“至于被告律师说的病情,我们在开庭前曾经征求过3号证人及其主治医生的意见,获知证人完全可以出庭,也有意愿出庭,恳请法官批准。”

“可以,请3号证人出庭。”

法官点头。

被告意见没被采纳,康旭明也不生气,依旧笑眯眯的,神态轻松。

钱小莱觉得他大概是觉得吴小溪肯定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