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方明浩准备买了金戒指,向自己求婚?
虽然婚事两家长辈已经定下来了,可是文艺女青年还是希望他能像电影里演得那样,向自己求一次婚。
方明浩没留意蒋月华在想什么,走到戒指柜台前,挑了只他认为最漂亮的戒指,让服务员拿出来。
“你戴上试试,看合不合适?”方明浩温柔地说道。
蒋月华顺从地接过,小心地套进自己的右手中指里。
她从方明湘口里听过,右手中指表示名花有主,右手无名指代表恋爱中,这两个位置都适合自己戴。
只不过自己的手指比较细,戴在无名指会太松,所以选择这里。
而左手中指表示已订婚,无名指表示已结婚,这两个位置不能随便戴。
“好看吗?”戴好看,她轻轻扬了扬手指,轻笑着问方明浩。
“很好看。”方明浩见她戴上戒指后,衬得手指越发白嫩如葱。于是爽快地对服务员说道:“这个我要了。”
“你不用考虑一下?”蒋月华见他这么快就选好了,有些不安地问。
别人买结婚戒指,要试老半天,他倒好,看中后试了一下,就直接买下来。
“不用考虑了。”方明浩掏出钱,递给另一个开票的服务员。“这个给你戴着玩,只要你喜欢就行。至于结婚戒指,不能马虎,到时叫上明湘一起,好好参谋一下。”
“不用买两个戒指吧!”听说这个是给自己平时戴的,蒋月华吃了一惊。“太浪费了。”
“没事。”方明浩不想她担心。“这钱是我自己赚的,给你买东西,我乐意。”
在他看来,男人把钱用在自己的女人身上,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