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苏把被血染红的手帕丢进垃圾桶里,随他走出医院。

经过各方人马的大肆搜捕,仅用三天时间,凶手就被抓到——

他是和平大押里的一个小伙计,无父无母,孤儿一个。平日里吃住在当铺,帮忙干点劈柴扫地等杂物,为人内向,没有朋友,也不常上街。

警察询问他枪是哪儿来的,他不肯说。询问他为什么要杀人,他也不肯说。

后来大约是被打得扛不住了,才含含糊糊吐出些原委——枪是别人当的,一直放在库存里。他受够了这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的日子,想离开寒城自谋生路。但路费不够,便打起了抢劫的注意。

他说自己根本不认识阮苏和赵祝升,之所以对他们开枪,是因为看两人穿得好,有钱。

这话传回段公馆时,阮苏正与段瑞金在吃晚饭,闻言皱眉道:

“不可能。如果他真的是为了钱,和平大押里那么多值钱的东西,直接拿钱不就好了?何必弯弯绕绕偷枪抢劫。而且看他开枪时的样子,分明是有备而来的。”

段瑞金给她夹了一块肉,放在她面前的骨瓷小碟里。

“不用管他,吃饭。”

阮苏毫无胃口,攥着筷子愤愤地说:

“这些人太可恶了,明的不敢玩,玩阴的!”

段瑞金深吸一口气,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沉着脸问:

“你自从回来就没正经吃过一顿饭,是想要我发火吗?”

两人确定心意后,他从未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过话。阮苏被他吓到了,只好暂时放弃琢磨幕后真凶,夹起肉塞进了嘴里。

餐桌上变得十分安静,只听得见咀嚼与碗筷碰撞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