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手很白嫩。
几乎是瞬间,魂知就下了决定,他冲上去将人救了下来。
就如他所料,能够有那么一双白嫩的手的人不会是简单人物,那是比镇子更大的城里头的城主的女儿,这一次也只是过来玩,谁知道中了招,差点被人拐卖。
知道是魂知救了自己之后,女孩对魂知很感激,知道魂知的处境,她毫不犹豫的道:“你和我一起走吧,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我会保护你的。”
第一次有人说保护他。
虽然以这个小姑娘的身板,应该也保护不了他。
但是魂知点头了。
小姑娘兴致勃勃的问魂知:“你叫什么名字啊?”
狗子这两个字在嘴里转了两圈,魂知本能的不想让小姑娘知道自己这个很土的名字,他将来了镇子上有人喊他的称呼说了出来。
“混子。”
“混子?这是什么名字嘛。”小姑娘毕竟聪明,猜到魂知估计没有名字,她看魂知的眼神很心疼,想了想:“那我叫你魂知吧,灵魂的魂,知晓的知,我教你写这两个字……”
在那一天,魂知不仅有了一个拿得出手的名字,还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名叫云媛的小姑娘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哪怕她是城主独女,哪怕她自小被宠爱长大,可她很有礼貌,很爱笑,尤其是对这个能救她的,比她还小两岁的小男孩格外感兴趣。
等这边事情忙完了,云媛带着魂知回去,和城主说了是魂知救了她,城主感激魂知,默认了魂知跟着云媛的事情。
在城主府的六年,是魂知过得最无忧无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