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虔之认真看着周先。
周先却看着他的脖子上被蚊子咬得好大一片红包,天可怜见,侯爷果然金尊玉贵细皮嫩肉,深得南部边陲蚊虫的喜爱。
“这里有我,有陆观,龙金山也在赶来的路上。你派不上用场,还是回麒麟卫队去。”周先就不应该来,只是这话不适合现在说。宋虔之安抚了他几句,深一步浅一步往昨夜自己人扎营的地盘走去,是时候让收编的这一支杂牌军发挥特长了。
☆、和光同尘(陆)
此时宴河,半边天空被火光烧得如同炼狱,河面倒映出天上暗黑色的滚滚浓烟。
河面横七竖八躺着烧焦的船只,焦黑的水面上时不时有鼓胀如麻袋的尸体漂过。
宴河北岸驻满阿莫丹绒军队,南岸,一支仅有五十人的队伍,为首者手中的宝剑嵌满色泽鲜艳的宝石,整个剑鞘没有沾染一点沙场上的尘土鲜血。
直至他将此剑用作一把拐杖,剑鞘尖端不断戳入地面的软泥。
天色灰蒙蒙的,空气阴暗潮湿,拨不散的云层从散开的浓烟后露出真容。这是要下雨了。
宝剑从泥中拔出,朝前钉了半步,坎达英站住了脚,遥遥向南望去,他视线所及俱是焦土,两岸杂芜的荒草无一幸免,一半伸在水中的木板桥尚未建成,已在昨夜被大火烧成焦炭,徒留下扎在水里的木头桩子。
“大王,刘雪松已经跑了。”一名手下禀报,“带走了两千余人,恐怕,南行途中,还要与他碰上。”
坎达英眼窝深陷,皱纹如同蛇皮垮在脸上,颧骨高耸方正,嘴唇暗红,说话时胡须抖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