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的李韶华,虽从不动他那颗矜贵异常的心,却向来是喜欢追捧的,想来是人类的劣根性,又像是骨子里就缺爱似的。追求者愈是真诚,愈是努力,他便愈是快乐。而这些年里,唯一让他打动的追求者,便只有周行之一个。
看吧,无论怎样薄情又冷漠的人,都是喜欢最赤诚又最纯洁的小孩子的,李韶华自嘲的想着。
当初回到北京所里,他受不了周行之每日放光的眼神,又受不了小孩子每日勤勤恳恳的照料,对周行之的心态渐渐由当初在四川时的玩一玩儿转变为略有心动。
这若有还无的心动最为磨人,就仿佛是铁树开花,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李韶华不信爱情,更不信自己。搞明白了自己对周行之的不同后,却毫无长进:动心在他这里,也只是动心而已,和爱情,一辈子,结婚都差着太平洋和大西洋呢。可他又不舍得放走周行之这等猎物,便吊着他,一遍遍戏耍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那段日子他不常想起,大半是愧疚在心,小半是忙碌无暇,以至于时至今日他都无法给那段关系一个恰当的定位。
pào友吗?似乎彼此又有多点儿什么。情侣吗,却又委实不是。
大概是pào友之上的单方玩儿弄,情侣之下的一方情衷。
当他们正式确定了关系,周行之攒了小半年才买下的戒指终于套到了他的手上后,李韶华每每会想,当初那段日子的周行之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自己的手段,又是忍受了怎样的痛才能苦苦坚持。
可他问不出口,也无从谈起。
他知道,周行之不喜欢谈及过往,而他也自是没什么立场去谈的。
他们相识五年,结婚四年,不出意外还要一起走四十年、五十年,可无论他们怎样过,怎样做,有些问题终是得不到个圆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