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狂妄,必须煞煞他的威风,不能让易丛洲的侮辱白受。
他看过书的开头,刚介绍子夕时,便是他在打猎。一群大雁飞过,他能一箭连射三只,说百步穿杨不为过。
不愧是股票男二号,除了没有命根子,其他技能那是满满的。
子夕这么给力一个接班人,当然得给他创造抛头露面的机会,让群臣看到他的闪光点。
“放开权将军。”陌影老神在在道,“想和朕比拼,当然可以。”
“皇上,不可!”
薛忠国等老臣急得捶桌,与权默比拼,皇上必输无疑!
权默脸上露出志在必得的笑。
不料陌影话锋一转,“但朕是一国天子,不是什么小猫小狗都配和朕比试。朕、朕从军报中听闻,胡月国是有一个权主帅,可人家好像是叫权兴吧?你是权兴吗?你若是,朕就舍命陪君子。”
“你!”权默阴鸷地盯着陌影,面上一狠,忽而解下一条米白色腰带,“月余前,本将遇到一群敌人,杀了个痛快。想着他们大老远来送死也不容易,便将他们的指骨做成了腰带,聚着他们的残魂。”
那腰带上坠着七彩布条,他摇了摇,陶醉地听了听骨头互相碰撞发出的声音,“怎么,皇帝还觉得我不配吗?”
月余前,他说的便是和易丛洲的那场战争。
这些指骨,是死去的上千将士的指骨。为国捐躯,却不能留下全尸,死了骨头还要被绑在敌人身边,不得安息。
先前陌影没细看权默的腰带,如今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既恶心又愤慨。
权默把敌军的尸骨当做战利品,他在炫耀。
火在陌影心中越烧越旺,他的声线比先前更沉,面具外露出的右眼空前严肃,“你?与我的贴身太监一比,勉强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