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

荀飞光正带人巡逻。

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

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

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

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

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

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

“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