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起小说来常常会忘了时间,熬夜也已经成了习惯,多次想戒都戒不掉,晚上的时候静谧,人也更有灵感,只是有时候盯着屏幕久了,眼睛会累。

他记得他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还在上大学,大一,家里穷,买不起电脑,他都是用笔写,写完了再去网吧打出来,发到网上去。他那时候用的手机很破,也很小,老闪退,他不敢用手机打字,因为有次辛辛苦苦打了千把字,一闪退就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每次回想到过去这些事,都让他心里更坚定地想要努力。

以前穷困的时候尚且努力,如今什么条件都很好,梦想实现起来更容易,那就更要努力了。

他要靠着他的笔杆子打出一片天下来,做他想做的事,成为他想成为的人。哪怕有一天梦醒了,也是曾做过一个美梦。

人的适应真的很qiáng悍,在这个世界短短一段日子,却好像自己真的就是宋琛了一样。反倒过去的宋琛琛,变得模糊了起来,看着自己手上真实的皮肉,竟也分辨不出哪个才是真的。

他搓了搓自己的手,看了看手表,见时候不早了,他就从书房出来,去了卧室。

书房自从被他霸占以后,赵近东就很少再到书房来了,办公都在客厅,要么就是回卧室去。

他推门进去,见卧室里黑漆漆的,赵近东已经睡了。

他竟然莫名吁了一口气,他熬到现在,要的就是这个。

睡了好,睡了俩人就不用针尖对麦芒了。赵近东今天应该对自己一肚子不慡。

宋琛一进门,赵近东就睁开了眼睛。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身上燥热的很,大概是今天喝的那碗人参jī汤太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