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烨抬眸看他,摇首道:“主人对主子之前的感情,是因为血奴反噬,身为血奴总是无法克制的爱慕主人,属下……清楚。”

“血奴、是啊,不过是因为血奴反噬的影响罢了,怎么一个又一个,都觉得我对他放不开一样!”

任烨道:“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对他的生死毫不在意?”

他话落,参无忧手握折扇一顿。

林藏三年前消失之后,一直影响他的反噬消失,他心中是松快的。

堂堂血族之主,受人摆布情迷一时便算了,反噬消失还对之前控制他的人念念不忘,这种说法,听起来便觉可笑。

“也是。”参无忧倏尔笑了。

他看向任烨,“你倒是挺懂这些,怎么?难不成你还有喜欢之人。”

血奴不会对主人说谎,任烨自然也没有隐瞒,只颔首道:“主人忘了,在遇到主人之时,我本有婚契,只是家道中落后物是人非,我喜欢之人已对我没有感情,我才追随主人离开的。”

他这么一说,参无忧也想起了此事。

“一个偏门小族的公子,也值得你喜欢。”他轻笑一声。

任烨只安静地看着参无忧。

眼前的白衣之人血滴的抹额摇晃欲坠,眉眼张扬。

他对主子,是念念不忘吗?

或许是的。

任烨在主子离开后,曾见过参无忧半夜饮酒,而且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再收过其他的血奴,也不会轻易喝别人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