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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去过他家一次,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确实很干净,地砖擦得连水渍都没有。

“茉茉回去没呢?”闻母在屋子里问闻叙,声音比较大,连沈茉都能听见。

闻叙看着沈茉,意识到他这送的时间也太长了,她赶紧挥挥手,“拜拜。”

第二天。

一早,沈茉就收到庄毅发来的消息,说看什么时候有时间他带着弟弟庄煊烨和沈茉一起吃一顿饭。他这番动作就是想给她牵上自己弟弟的人脉,朝晖的影视部门刚刚起步,需要帮忙的地方很多,正好她也有许多有疑问的地方想询问,最重要的事情是庄煊烨是男主啊!这样她就可以和男主认识,更容易完成任务了!

沈茉立刻回:我中午就有时间,要不然中午?

庄毅询问过庄煊烨之后,时间定在中午。

到了十一点,庄毅开车,在停车场等着沈茉。远远的,就看到庄毅形如上流社会的精英男,穿着一身高档西装名品表,像一颗挺拔的松树,旁边是穿着皮衣头发染成蓝色的庄二少,完全两种画风。

沈茉走到附近,看到庄煊烨耳朵上的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看起来还算可以,有种像玩音乐的人的派头。但要是换了张没继承父母美貌的脸,活脱脱就是个小非主流。

她站到他面前,礼貌地伸出手:“你好,我是沈茉。”

“沈总,久仰大名啊。”庄煊烨连握手都是潇洒不羁的做派。

“我订了一家粤菜。”庄毅道。

庄煊烨的目光却瞧远了,还吹了声口哨。沈茉不知道他在瞧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闻叙竟然也来到停车场。

庄煊烨伸出手掌,闻叙不咸不淡地瞧了这些人几眼,看不出眼睛下隐藏的情绪。他走过来自然地往上一拍,仿佛已经熟络地做了许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