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戏又是苏骄白和顾金坞的对手戏。
为了让周鹤岚放了季家的货,季南白可谓是使劲了浑身解数。
他在厨房窝了一上午,跟佣人讨教了周鹤岚的口味,然后费尽心思做出了一锅白米饭。
别怪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了。
能把这锅白米饭安安稳稳做出来,还都是亏了前面那五锅子报废的白米饭的功劳。
“大帅很好养的。只要一碗白米饭,加上一点咸菜就能填饱肚子。”
周鹤岚是苦出身。
听说是因为吃不饱肚子,差点饿死,所以才走上这条路的。
先是山匪,后是匪头,再是军队元帅。
一步一步,真刀真枪拼出来的周大帅,浑身的凶悍煞气,不是常人能压得住的。
季小少爷就常常被这人的煞气震的浑身发寒。
他时常想,当时的自己怎么会钻进周鹤岚的车子里,还有胆子去抱他的呢?
最后,季小少爷将这件事归咎于“酒壮怂人胆”。
作为一个怂人。
季小少爷怵于周鹤岚的银枪,也怵他这个人。
粗暴至极,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
就算他是个男人,也迟早被他折腾坏了。
周鹤岚回家时,看到桌上那一锅白米饭,愣了愣。
小少爷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佣人低着脑袋,完全不敢看这位纵横上海滩的大帅,只战战兢兢道:“大帅,这是今天晚上的晚饭。”
一锅跟他脸那么大的白米饭,连咸菜都没有。
喂猪都比这强。
周鹤岚沉默半刻,然后抿唇,坐下来,扭头看一眼扭捏的小少爷,“你烧的?”
小少爷矜持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