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养狗的话,狼狗就不错,青梅已经想到什么时候有空了去抓头母狼再弄头公狗关小黑洞……
明白森林里野狗群可怕的赵三明却已经坐不住了,焦虑地一边拧着脖子去看野狗消失的方向,一边不确定地问青梅:“梅子,咱们真的不赶紧走吗?野狗这玩意儿,虽然一只两只的不用怕,可要是来一群就遭了。”
野狗是群居动物,他们的个体攻击力不高,可集体攻击起来却进退有度有勇有谋。
最让人谈之色变的,除了这个,还因为它们比狼群不要脸。
没错,野狗群最闻名的必杀技,大概就是掏肠。
在围攻猎物的时候,野狗们可劲儿地攻击猎物屁股,直到将猎物的肛肠拽出,然后就是残暴的血腥现场。
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除了智慧外,还有感情。
没有切身体会,只是稍微想一想那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胆略小如赵三明这样的普通人,那真是恨不得提前跳崖自杀得了。
青梅摆手,“不用,一会儿旗杆跟裙子就该来了。”
其实裙子跟旗杆早在今天上午的时候就已经找到她了,不过碍于她身边有其他人,两只老虎都悄悄跟着没有出现。
这也算是青梅跟两虎间的默契,虽然不知道其他两脚兽哪里可怕,旗杆跟裙子还是默契地没有让自己暴露在青梅以外的两脚兽面前。
对于幼崽时期的记忆,旗杆跟裙子都还记得最深刻的部分。
而对它们来说,最深刻的,莫过于拿个能响的东西伤了它们母亲的两脚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