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丑时,李恪昭如常醒来,轻轻掀被欲起身,却又一如既往地惊醒了岁行云。
她昨日完成了对团山屯军的初次稽核,算是暂忙完这阵,可在家中稍事懒怠几日,自无需像李恪昭这般早起。
“你这就要去府衙了?”她嗓音慵懒绵软,糖砂磨过似的。
“真难得,竟没发脾气。”李恪昭在她额角亲了亲,依依不舍地下了榻去。
岁行云迷迷瞪瞪拥被坐起来,靠在床头觑着他,含笑咕哝:“昨日与明秀打得累极,夜里又……唔,没脾气了。”
她忙了将近三个月,前些日子又宿在营地未回来,昨夜李恪昭是真叫她透彻明白了什么叫“小别胜新婚”。
“你接着睡,”李恪昭唇角轻扬,“对了,公仲茂姐弟俩随无咎过来,会在客院住上几日,你不必特地管他们。无咎走时会一并带走的。”
他从床前架上取过衣衫,口中又道:“若那小子惹人厌,你打他一顿就老实了。”
岁行云没好气地轻嗤一声,眯着困倦的眼直发笑:“就那小萝卜丁似的身板儿,我一巴掌下去他就得成萝卜糕。到时你舅父不同我拼命才怪了。”
“打死算我的。”李恪昭一边着衫,语带怂恿地给她壮胆撑腰,仿佛当真很想看公仲茂被打成萝卜糕。
“没见过你这样的表兄!”岁行云想了想,又笑道,“你不喜欢小娃娃?”
李恪昭回眸:“又不是我生的,凭什么喜欢他?”
“那也要你生得出啊,”岁行云以指压住眼角笑泪,“他怎么得罪你了?”
“他碰了我给你的长刀,见血了。”李恪昭有些恼。
新刀见血,对象并非祭祀活物,也不是敌人,而是自家人。
岁行云愣了片刻,轻笑道:“百事不忌,大吉大利。他伤得不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