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李恪昭颔首。
其实这一点后世史书上有载,岁行云是知道的。
后世男女皆以十五岁为成年,成婚时若有一方年岁小于十五,这桩婚姻便是违法犯禁的“童婚”。按后世《戚姻律》,童婚是重罪,一旦查获,除婚事要被判定无效,双方家主还得按律受重刑。
而这上古之时,以男十五、女十四为成年,原本也是天下共识的适婚准线。
但因百余年来战事频繁,各国对人口都求之若渴,多数诸侯国索性漠视“童婚”对稚龄孩童的摧残,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被嫁为人妇之事常见。
唯独缙国,不但君主、重臣屡屡强调“童婚不仁”,缙宗室子弟更身体力行,为百姓做出抵制童婚之表率。
虽看似细节小事,却说明缙国在观念、风气上走在列国之前。
这让岁行云更坚定了信念,无论如何都要取得李恪昭信任,跟他回缙国去。
“钦使与我族长协商后,决定许另一位适龄堂妹予您为妻,”岁行云歉意苦笑,“彼时岁十三正将与国相之孙议亲,对方随尊长在希夷山做客,欲行‘请期礼’。”
“请期”是上古婚前礼之一,意即两家家族尊长会面,正式协定婚期。此礼完成,婚事才算确实落定,从此男女双方就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
原主也是个点背的,好端端一桩喜事却栽在临门这脚上。
“您是缙国公子,早晚会回国的。那位堂妹深恐将来要随您归缙,怕是至死不得再返蔡国故土,就赶在钦使回仪梁城来复命前耍了些手段,夺去了那门婚约。”岁行云叹了口气。
那位堂妹出于私心夺婚,害原主上吊自尽,岁行云虽有气,却也不愿在外人面前多提她那不入流的手段。
她深深吐纳几回长息,平复心中火气后,才又道:“出了这事,族中一时寻不出适龄又与您八字相合的姑娘。而‘蔡王遣使往希夷山,为缙六公子求娶岁氏女’的消息早已广为人知,若钦使空手而归,我王与您都下不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