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铛!”

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想象。

声音在走廊和练习室里回dàng,站在门口,姜舒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我出门看到你的手机落在鞋柜上了,想着去机场的路上经过这,就顺便帮你拿来。”

穿着一身紧身运动衣,汗水在他后背浸湿了一大片,放下搭在栏杆上的腿,身上的汗顺着短裤滴在了地上。露出了昨天膝盖上的那块淤青,今天又多了一圈紫色的淤血。

才练习了几天,盛博淞的身体肉眼可见地瘦了一圈。瘦削的脸棱廓感十足,已经不像是第一次见他那个被书本压不过气来的学生。

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朝姜舒走来时,盛博淞的右腿一瘸一拐的,“谢谢姐。”

瞥到她身后拖着小的行李箱,看样子这次她是要去外地出差。

盛博淞按下手机的电源键,唤醒屏幕,眼睛却又飘到了她握着行李箱的手。抿了抿唇,试探地问:“要去很久吗?”

“也不久,”松开握住行李箱的手,姜舒从肩上的手提包翻出了一包纸巾,“白柒这两天要跟冯梓懿去录节目,子晴一个人在片场我不放心,去几天就回来。”

盛博淞正要接过那包纸巾,手刚伸出去就被姜舒躲开。

做了几十个引体向上,这会他的手掌还充着血。指尖微微颤抖,手背上爬满了浮起的小青蛇。

“我不在这几天你也好好照顾自己,别太跟自己较劲,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纸巾擦掉他头上的汗,经过脸颊时,手腕那股淡淡的香味比纸巾的花香还要好闻。有关她的一切对盛博淞都具有特殊的魔力,哪怕是平常慢跑十公里,也比不上这会的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