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因为一次合作,给某杂志拍个摄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质,做得很轻松。
吃盒饭的时候,他们聊天。
她问他有没有看过她的小说,他有些郝然,说:“我从来不看小说。”
她问:“为什么?”
“没感觉。”
她却说:“可是我却常常参观摄影展。”
“为什么?”
“找感觉。”
这是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两个人都不觉得这回答有什么不对。相反地,她认为他很诚实,而他认为她够大方。
彼此欣赏,又有合作机会,他们的进一步走近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个小小障碍,他们应该很容易谈恋爱的,可是那障碍物是如此显而易见——他们都是已婚的人——让他们无法轻松跳过责任的屏栏。
然而他们仍然开始约会,多半是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点边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与摄影师的合作一样,图文并茂,相辅相成。
转眼就过了三年,他们始终是朋友,最好的合作伙伴,黄金拍档。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了,已经三年,该发生早就发生了,还会等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