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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了飞机。

阳光打在他的金发上,耀眼的光晕随之散开。

他要去做一件想了很久,而后终于鼓足勇气敢去做的事。

既然那人已在理智之上,那么再疯狂一点,也没有关系吧。

他很快到达了那个人的家,却在外围徘徊许久,不敢前进一步。

该怎么说呢?

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未免也太直接了一点吧?

如果直接说“我喜欢你很久了”,这样子长篇大论的叙述,他又觉得自己一定会在中途卡壳。

咦,也不对。

自己就这样慌慌张张的跑过来,那人也不一定在家。如果那个人,出门度假了这趟白来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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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着眉头苦思冥想的他,最终带着视死如归的表情敲响了房门。

却在见到那个人惊讶的表情的瞬间,忘掉了之前所有的想法。

略显不自然的和那人打了一声招呼后,他顺利的进入了那人的家。

在那人温和的目光注视下,他最终还是没敢说出自己的心意。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进入这里的那一刻起,好不容易攒齐的勇气,就像被戳破的气球里的空气一样,一点一点的漏去。

贝克汉姆堪称贪婪的注视着苏先生的脸庞——尽管苏先生一直都很照顾自己,也会在空闲的时候去看自己,但毕竟苏先生已经早已离开英国,他始终觉得和对方距离太远看不够对方。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自然是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