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他的问题,昨日刚吃过闭门羹,今日人家就如此热切地出来迎他,总让他觉得很奇怪。

沈清盛看了眼一脸怅然的李寻欢,心想他此刻应该没心情同人周旋,于是客气地应了一声:“有劳。”

兴云庄的下人竟一路将他们带到了龙啸云的书房,沈清盛心中怪异感更浓。

这股怪异感终于在他刚一踏入书房时达到了巅峰。

一个身着红色锦衣的小孩子忽然冲过来向他迎面拜倒,同时口中高声喊道:“见过剑圣大侠!”

那小孩的样子颇为可爱,简直是沈清盛自踏入江湖以来见过的最灵秀可爱的小孩子。

虽然他总共也没见过几个小孩。

女孩子的投怀送抱容易躲避,但小孩子因为尊重长辈而行的大礼却避不得,沈清盛只好站在那里硬生生地受了龙小云一礼,想了想后又从袖中掏出一枚玉佩递给他:“无需多礼,这是送给你的。”

龙小云用双手接过,乖巧地谢道:“谢谢沈叔叔!”

沈清盛摸摸鼻子,没想到他如今已是叔叔辈的人了。

随即龙小云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向沈清盛炫耀道:“这是我李叔叔送给我的,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李叔叔送刀的寓意,还是听了娘的解释我才明白,原来有了这把刀,我就有了李叔叔的庇护。”

在沈清盛看来,他此刻笑得甚至比昨夜的林仙儿还要天真无邪,只听他又接着说道:“那如今我又有了沈叔叔送我的玉佩,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又得到了沈叔叔的庇护?以后要是有人敢欺负我,我报沈叔叔的名字就行了对吗?”

原来他的想法也很天真,毕竟还是个小孩子。

正当沈清盛在考虑该如何措辞的时候,一直坐在那里的龙啸云却突然站起,几步跨到沈清盛面前,也学着龙小云的样子朝着他徐徐拜倒。

作者有话要说:

你在想peach(我帮你想好措辞了)

话说我前天失眠,然后灵感突如其来!下一个坑我还写综武侠,文名暂定《咸鱼翻身》,我甚至做好了封面写好了大纲。请容许我在这里贴一下文案嘻嘻:

我叫虞棠,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条快乐的咸鱼。

我曾有过连续宅在家中半个月不出门的记录,现在我正努力地想要打破它。

但我失败了,因为我娘终于看不下去了,她打发我去江南给我舅祝寿。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对此我只想说两个字:刺激。

人生若能重来,我一定当个宅男。

注:正文第三人称,主角是个公子哥儿,干啥啥不行,画画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