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我的脸,就意味着,是弥什杀的人。”
这个说法太混乱了,罗凡德的大脑理解不来,他反驳:“你不是弥什,你是她的分身。”
也不知道分身这个词怎么惹到疯弥什了,她咬紧牙关,露出愤怒的表情,竟然直接开枪,朝罗凡德开了一梭子的子弹。
都被罗凡德矫健地全躲过了。
疯弥什咬牙切齿地说:“这种话我也能说,我是弥什,她不是弥什,你怎么证明弥什只有一个人,又怎么证明你认识的她才是真正的弥什!”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疯弥什说的话,一个字都没往罗凡德的大脑里去。
如果让弥什本人听到分身的自述,或许她已经陷入自我怀疑了。副本恶意对聪明人来说,总是最不友善的。
可是这番话落入罗凡德耳朵里,他只会觉得:妈的,这女的是个疯子。这种疯东西怎么可能是弥什,连人都不是,我又怎么可能爱上疯女人。
“但你来得正好,我要杀了你,替弥什解决麻烦。”
放着这个女人在外面,也不知道她还会做出什么玷污弥什的事情。
罗凡德拔刀朝向疯弥什,他不敢看和弥什一样的脸,于是将视线落在她耳垂的小痣上面,罗凡德记得真正的弥什右耳有米粒大小的痣,而不是左耳。
只需要有这个不同就行了,只要有它,罗凡德就可以将对面的女人当成另一个人。
疯弥什也毫不客气地开了枪。
带着火光的子弹在狭小的女洗手间爆发,换做其他人早就千疮百孔了,可罗凡德没有,他身手敏捷地在洗手间里上蹦下跳,不仅能用刀刃挡住所有的子弹,还能抓住各种的空档,近距离攻击“弥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