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挽星的心跳莫名加快了些许,她把这种近乎本能的生理反应归结为一种野生动物在遇到天敌时会气血翻涌的紧张感。
就像小兔子见到狐狸时会不自觉地竖起耳朵那样。
没等大脑反应过来,叶挽星嘴里已经蹦出对沈棣的回击了:“好看个鬼,几年不见,你都长残了。”
可惜事实是,“长残”两个字实在跟沈棣没有半毛钱关系。
比起照片,眼前的他五官看起来更加精致立体,气质斐然。
和印象中十七八岁的他相比,现在的他褪去了很多青涩感,棱角更加分明了些,身姿也愈发挺拔如松,叶挽星需要仰头才能跟他对视上。
似乎是因为有上镜需求,今天的沈棣化了淡妆,戴了条银质项链,还难得穿了身深色休闲西装,款式简单却十分修身服帖,衬得他愈发肩宽腿长,落拓高挑,浑身都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帅气。
搞什么啊。
这人是走错片场,该去参加隔壁男团选秀节目才对吧?
见叶挽星盯着自己发愣,沈棣眼尾轻扬:“不好看你还盯着我看这么久?”
叶挽星立马回过神,恨自己刚刚怎么为色所迷了。
“我看看你这人的脸皮怎么越长越厚的。”
她毫不客气地予以回击,“而且你不也一直在看我?怎么,我好看?”
沈棣不答,微微俯身,目光一寸一寸地在她脸上挪动,好整以暇地细细打量着她。
叶挽星被他这样盯得心里发毛,忽然听到身后炸开一句:“对啊!你好看死了!比照片还是好看一万倍!不,一亿倍!”
叶挽星被这动静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只见一男生正满眼放光地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