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是我朋友所做,偶然听她唱起过,那天您说没有合适的片尾曲,我便想到了这首歌。”
“确实很合适,确实很合适!”
居意远连说两次合适,突然又想到什么般,语气激动道:
“你朋友叫什么?我愿意高价买这首歌的版权!!”
对于电影的预算,居意远并不小气,他可以为了电影效果重金购买租借道具、设施、场地,也愿意为这首歌承担费用。
他能感觉到,<夜妆刀马旦>和<赤伶>相辅相成,或许能成就两个经典!
以后人们听到<赤伶>就会想到<夜妆刀马旦>,看到<夜妆刀马旦>就会想到<赤伶>!
“我这位朋友比较低调,写歌也并不为赚钱,您拿去用就好,不需要版权。”
这是前世的歌曲,宋满月上哪找到原作,只能这样跟居意远解释。
“那不行,这个圈子最容易出纠纷,还是要签合同走流程购买的,你朋友在哪,我可以当面跟他商量。”
<赤伶>和<纪念>不同,<纪念>是放到网络任大家翻唱的,但<赤伶>要用做电影,如果后期出现版权纠纷,对电影影响很大,甚至因此不能上映,居意远不会为了省钱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宋满月知道居意远的担忧,索性说了慌:
“那就不瞒您了,这首歌是我创作,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不想让外人知道,您要是觉得这首歌合适,那咱们就签合同,但您要保密,不要让别人知道创作者是谁。”
居意远看着宋满月,脸上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心里感慨她的低调,这两首歌光是卖版权就不少钱,可她却愿意让大家免费使用。
“这样吧,歌手我也不找了,你直接担任原唱,我按圈内价格给你钱,之前片尾曲报价是八十万,再算上你的演唱给你一百万。”
电影主演唱主题曲一般是不需要给钱的,但因为之前宋满月咖位低,片酬给她开的并不多,居意远有在这里补偿的意思。
宋满月有些哭笑不得,自己拍一部电影才五十万,如今唱一首歌就能有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