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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朝,浑身傲骨的秦王身着素白衣衫跪于大殿前请罪。
明文帝眯了眯眼,“秦王,你这是何意?”
“启禀陛下,微臣有罪。”
明文帝强压下心中的火气,笑道,“何罪?”
“回陛下,微臣有愧陛下信任,竟不知守边的将士祝弥是女儿身。但微臣却不觉得祝弥有错。”
“荒唐!以女儿身入朝堂本就是前所未有之事,如此欺君罔上,祸乱朝纲之人,本就按律当斩。”
温览冷笑一声,“祝弥自幼家境贫寒,十七岁应征入伍,十九岁单枪匹马、挺身而出,直取一将领人头,将其首级悬挂于马上,守住了边城的重要防线。二十二岁冲锋陷阵,所向披靡,斩杀敌军近两万人。二十三岁带领千余人守住了敌军三万人的进攻,让敌军久攻不下,无奈撤退。二十五岁率百余人火烧粮草,阻止了一场即将到来的战争。二十七岁深入敌营,浑身浴血奋战,落下大大小小的伤病无数。自此祝弥一直长守边疆,一步未退,同将士们守护了边疆近十载。如此劳苦功高之人就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你们就只能看得到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污点。霍乱朝纲之人尚且守边十载,那在场的各位呢?莫不是还不如霍乱朝纲之人?在场的各位又是什么样的罪过?”
礼部尚书瞥了瞥嘴,“好汉不提当年勇。况且明明是祝弥隐瞒在前,功勋在后。”
“既然尚书大人说祝弥是好汉,还何必用女儿身为难于她?”
“温览,你莫要胡搅蛮缠,女子入朝本就是世俗不容!”
“何为世俗不容?世俗都是从人而来,为何不能因人而改。”
“先人传承自有道理。”
林致远轻笑一声,“那有何道理呢?纵观古今,混沌初开之时,这天下也不曾有人。几千年前,茹毛饮血,也不曾有部落。人多而聚,形成部落时,也不见如今的朝堂与在场的诸位。从耒耜到牛耕,从石器到青铜器,这世间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一切都在优胜劣汰。为何朝堂之上就不能开了这先河,破了这规矩?偌大的朝堂为何就容不下一介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