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志无法,只能继续往堂屋里走,堂屋的大门敞开着,他一进屋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背对着他给张文华倒水喝,不知为什么,他脑子里闪现过两个字——狗腿。
“爹。”林爱云正端着切好的西瓜往外走,她是第一个看见林建志的人。
“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林建志收回视线,看向面前几个月没见的女儿,又疑惑道:“不是说在你小姨那儿干的好好的,想晚点儿回来吗?”
听见这话,林爱云眸光闪了闪,心虚地移开视线:“有些事情要处理就回来了。”
这时,旁边响起一道低沉的嗓音:“叔叔好。”
林建志转头看向声源,对方比他高了半个头,身上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衣和黑西裤,勾勒出修长的身形和劲瘦的腰身,眉眼冷峻,面部线条干净利落。
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手腕上还戴着一块低调的手表,整个人看上去贵气十足,一点儿也不像这村里的人。
“叔叔累了吧,快坐下喝杯水。”萧城自然注意到了对方好奇打量的表情,他装作没看见,转身又给林建志倒了杯水。
林建志将视线落在张文华身上,似乎在问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后者只是使了个眼色让他先坐下,他一向听媳妇儿的话,愣了愣就乖乖坐在了椅子上,下一秒手边就多了一个装满水的杯子。
这时,上完厕所回来的林文康从外面走进来,嘴里还喊着:“城哥,让你那朋友进来坐吧,外面怪晒的。”
说完,看见林建志,又噤声,半响才张口喊了声“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