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色清丽尤带稚气,如玉石鸣,如咏春鸣,又如清冽泉水叮咚,恰似炎炎夏日一片满含凉意的西瓜入口,听在耳内是说不出的舒爽。

但很快,杜怀信就被少年郎的外貌夺去全部注意力。

少年郎一袭绯红胡服劲装,宽口窄袖,干练又不失英气,腰间环佩相碰,玎玲作响,足登一双金丝勾边玄色皮靴,既显洒脱肆意又显贵气十足。

此人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的模样,生得白净,眉飞入鬓,目若寒星,五官精致又不显女气,反倒丰神俊朗极了。

加之嘴角噙着一抹风流笑意,更显此人意气风发颜色鲜艳。

好一个鲜衣怒马金鞭少年。

杜怀信不由在心中赞叹,看这衣着,应当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这样的人,这样的气质,一看便知是从小在金窝窝里头长大的。

额上一热,杜怀信回过神来,身体下意识往后挪了半寸,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让他不太习惯同陌生人亲近。

手下一空,少年郎一愣,对上杜怀信明显尴尬的神情明白过来,倒也没有生气。

他挥手让贞松退下,随意坐在床榻边上,冲杜怀信笑笑:“倒也没有发热了,你的手被那畜牲咬了,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只是有些肿疡。”

“烧了大半日,可算是醒了,医工说你能醒来便是熬过大劫,将养一两个月便可。若是你无处可去,不如就先随我住下,也可好好养病。”

少年郎始终对杜怀信昏迷前的反击念念不忘,在那种境地中还能有这样的心智,这样的身手,在他见过的人里实属上乘。

几乎是瞬间,他就起了和人结交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