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月从回来开始又没露过面,是以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大家凡是路过都要端着酒跟她打个招呼。
“这位便是徒手杀死两条野狗的女中豪杰了吧!在下荀全彪,佩服佩服,我干了你随意。”
姜月笑着点头,今晚笑得脸都僵了:“荀将军好。”
聂照代她向荀全彪碰碗喝了酒。
荀全彪还似意犹未尽,干脆坐下了,连连夸赞:“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身手,实在是英雄出少年啊,了不起,太了不起了!”
姜月不擅长应对这种,便装作羞涩地躲在聂照后面一直保持友善笑容,总归不知道说什么,笑就是了。
好在聂照不是那种讨人厌的家长,会把孩子从身后扯出来强迫她声情并茂描述当时的场景,他只状似不经意,语气淡淡的向荀全彪点头:“荀将军过奖了,哪有您说得那么厉害,不过两只身长三尺,牙寸长,在飞鹫崖下吃惯了死人的野狗罢了,当不得您如此盛赞。”
“诶唷!”荀全彪连忙摆手,眼如铜铃般瞪起,拔高声音,“你瞧你这话说的,她才多大,还没到十五,了不得喽,你问问这些生瓜蛋子们十五岁能干什么?我十五的时候还在营里灶房剁冬瓜呢。”
聂照一言不发,只是捏着酒碗压不住笑,下巴也禁不住微微抬起来。
他在那儿和人谈天说地,听着源源不断对姜月的溢美之词。
姜月心早就飞了,飞到锅里,眼巴巴瞅着里面煮沸的奶白羊汤,翻滚出带着肚儿肠儿的花儿,浓香扑鼻,垂涎不已。
大概是早年吃得太素,缺嘴,所以如今见着什么好吃的都想尝尝。